浪客剑心追忆篇
[2004-7-12]
作者:袁小月
作者友情提醒:这是一篇圣斗士同人。
第一章 复活!英雄传说
战争远去,天下太平,世界上最强的战士——圣斗士,他们都在做些什么呢?
这一日,女神雅典娜召见教皇撒加,据说是为了鼓励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,命令撒加组建一个圣斗士戏剧社。
撒加:“又是戏剧社?太老套了吧?写过的人很多啊!我们已经演过《白雪公主》、《泰坦尼克》、《东邪西毒》、《葫芦兄弟》、《灰姑娘》、《小红帽》、《白毛女》、《红楼梦》、《巴黎圣母院》、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……作者一定是没有题材写了!闲着没事就不要写同人小说了嘛!”
(作者袁小月:不……)
……
撒加(以一种“习惯了”的样子问道):“那么我们这次演什么呢?”
雅典娜:“浪客剑心!”
撒加(就知道这个小丫头想不出什么好点子):“为什么?女神啊!浪客剑心现在不流行了!就是要演动漫题材,也要选一个主流漫画!这样才会有人看!不如我们演个《新撰组异闻录》?”
雅典娜:“《新撰组异闻录》?演员不好选啊!谁演市村铁?”
撒加:“当然是星矢!你看多合适!”
雅典娜(汗):“不行!”
撒加(迷惑):“为什么?你担心票房收入?”
雅典娜:“不是!”
撒加(很迷惑):“你担心他不愿意演?”
雅典娜:“也不是!”
撒加(非常迷惑):“那么,一定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!”
雅典娜:“你知道袁小月这个人吗?”
撒加:“知道,这篇文章的作者啊!一个爱好写同人小说的圣迷。呸!”
雅典娜:“那个袁小月很喜欢《浪客剑心》,并且最近又重温了一遍。他最喜欢的就是《追忆篇》。”
撒加(更加迷惑):“这就是我们要演《浪客剑心》的原因?”
雅典娜:“是的,作者说了算!”
撒加(黑发):“……”
雅典娜:“快快,召开全体圣斗士动员大会!撒加,用小宇宙传话,让全体圣斗士过来集合。”
撒加立刻用小宇宙传话下去:“全体圣斗士注意,女神又要召开动员大会了!紧急避难!紧急避难!能逃的就逃,能躲的就躲!……”
雅典娜当然不是傻瓜,她的第八感在第一时间内察觉到撒加的“不稳行为”,于是,女神温柔的笑了一笑:“撒加哥哥,如果其他的圣斗士都不愿意过来,那么只好让撒加哥哥来主演了,演什么戏好呢?听说《□□□□》(请在□中自行填上你最讨厌的一部作品)这个片子很不错……”
撒加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“……我会把所有人都抓回来的!”然后以光速冲出了教皇厅。
一分钟后,撒加用绳子拽着十个人回来了,“真是的,让不少人逃掉了!还好,黄金圣斗士基本上都在!”
颇有文学修养的沙加叹了一口气,道:“此谓之,近水楼台先倒霉!黄金圣斗士都住在与教皇厅最靠近的黄金十二宫,躲也躲不急啊!佛曰,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?”
穆先生也叹了一口气,‘幽怨’的说道:“我只恨自己没有早一点用‘瞬移’!曾经有一个用‘瞬移’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,我没有珍惜。直到撒加拿着绳子出现的时候,我才后悔莫急。幸好我大喊了一声,‘贵鬼快逃’。”
艾奥洛斯:“我以为躲在地下迷宫就可以万事大吉,谁知道……”
艾奥利亚:“哥哥,我本想喊上你一起逃走,怎么也找不到你,原来你躲到地下迷宫了!”
修罗:“其实我可以逃的,只是我正好在烧一道菜,做为一个完美的一流的厨师,我是不能丢下烧了一半的菜而离开的。”
阿布罗荻:“我倒不是舍不得玫瑰花而不逃走,被小撒抓到,完全是因为,我的双鱼宫离教皇厅太近了,5555~~~~我刚收到小撒的小宇宙,还没有反应过来,小撒他就出现了,我怎么逃啊!”
迪斯马斯克:“切!我躲到了黄泉的那个什么什么坡,居然小撒还能找到?”
米罗:“我是故意不逃的,因为我想大家一定都逃不掉。作为你们的好朋友,我怎么能不留下来陪你们一起受苦受难?”
卡妙:“小米,逃不掉就是逃不掉,你用得着说那么多吗?”
阿努迪巴:“为什么我这样的老实人,从来没有象他们一样干过缺德的坏事,为什么也要和他们一样倒霉?”
……
“喂,你们不要聊天了好不好?”雅典娜额头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十字路口:“我这次是认真的想组织大家排演一个正统的戏剧,绝对不是穷极无聊!(读者:“嗯,的确不是小雅穷极无聊,穷极无聊的是那个作者袁小月。”)
雅典娜继续说着:“……《浪客剑心》,一个不朽的英雄传说;《追忆篇》,一个凄美的动人故事。我们要演绎这样一个经典之作,是何其的荣耀啊!……(省略XXX字)你们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?”
修罗:“嗯,一个刀客的故事!我喜欢!”
众人:“好好好!修罗喜欢,让他演!我们回家睡觉吧!”
雅典娜:“开什么玩笑!一个人怎么演?你们每一人都要上场!下面我们来分配一下角色!”
第二章
角色分配 敬请不要期待……
“什么?真的要演?”黄金哥哥们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。
是的,是的!雅典娜说要组织一个戏剧社,说要上演经典巨作《浪客剑心·追忆篇》,并且已经到了分配角色的重要关头!
雅典娜:“我想这一次的角色分配,我不想用什么抽签的无聊方法,我们大家来民主选举一下。先说第一个出场的酷哥:比古清十郎,剑心的恩师,剑术高手,一上场就酷酷的杀了几十个强盗,救出了童年剑心。
(没写完,不打算再写了。)
这篇文章写于2003年4月7日,我本来是想写完的,作为我的第三个长篇圣同人小说,但只是打算而已。去年写到这里,然后老是要写别的文章,就一直没有写下去,现在也不打算再写了。就此OVER!对不起大家,今天放在自己网站中,也只当一个纪念吧。2005-2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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